通知公告

关于减免部分商铺租金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发改财信规〔2022〕464号)相关精神,切实帮扶疫情期间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商铺租金压力,帮助其纾困解难、平稳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铺租金减免范围

根据文件精神,2022年公司将对管理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优惠,凡是符合条件的承租商户在本年度可减免3个月的租金。

二、商铺租金减免方式

商铺租金减免方式采取申报制度,申报审批通过即可享受减免优惠,具体方式如下:

1.正常续租的商铺租金减免方式:未缴纳商铺租金的商户,在缴纳商铺租金时与公司签订减免协议直接减免收取;已缴纳商铺租金的商户,采用与公司先签订减免协议,由公司退还三个月租金的方式减免。

2.2022年度存在租约,但不满一年的租金减免方式:按年度租约存续期间占全年比例减免。如某租约到期商户应付租金为10000元/月,2022年租期为4个月,根据文件要求应退3个月租金的地区,应退给该商户10000元/月*(4/12)*3月=10000元。

3.拖欠商铺租金的商户减免方式:对于拖欠商铺租金的,需缴清拖欠的所有费用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商铺租金减免操作流程

1.公司并通过网站发布公告、电话、信息、纸质通知等方式将本通知发送给商户。

2.商户申报。由商户提交商铺租金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表、租凭合同、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公司审核。

3.公司审核。公司对商户提交的租金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工作要求

1.公司负责建立商铺租金减免台账,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对弄虚作假、挪用或恶意骗取商铺租金减免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此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商户申报受理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商铺租金减免申报表.docx



 

                              广西西大朴诚后勤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