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食堂生鲜类物资定点供应商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生食堂生鲜类物资定点供应商招标采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西大朴诚后勤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食堂生鲜类物资定点供应商招标采购

2.2项目编号:PCHQ20210021

2.3采购内容:A分标:新鲜蔬菜类定点供应商

B分标:新鲜猪肉、牛肉类定点供应商

C分标:新鲜鸡鸭类定点供应商

D分标:水产类定点供应商

E分标:蛋类定点供应商

F分标:鲜湿米粉类定点供应商

G分标:豆腐类定点供应商

2.4服务期:24个月(自2021年111日起至2023年1031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要求:

分标号

投标资格要求

A分标

(新鲜蔬菜类定点供应商)

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0万元;在南宁市设有仓库和冷库;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配备有冷链配送车辆。

B分标

(新鲜猪肉、牛肉类定点供应商)

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00万元;具备动物类产品的生产、加工或销售资质;在南宁市设有分割车间和冷库;在南宁市农贸市场开设有经营时间三年以上的相关产品的零售点(可以是公司的零售门店、公司法人代表名称的个体工商户或公司法人代表配偶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配备有冷链配送车辆。

C分标

(新鲜鸡鸭类定点供应商)

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00万元;具备家禽类产品的生产、加工或销售资质;在南宁市农贸市场开设有经营时间三年以上的相关产品的零售点(可以是公司的零售门店、公司法人代表名称的个体工商户、或公司法人代表配偶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配备有冷链配送车辆。

D分标

(水产类定点供应商)

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具备水产类产品的生产、加工或销售资质;在南宁市农贸市场开设有经营时间三年以上的相关产品的零售点(可以是公司的零售门店、公司法人代表名称的个体工商户、或公司法人代表配偶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配备有冷链配送车辆。

E分标

(蛋类定点供应商)

应为鸡蛋生产企业,不接受销售商投标,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0万元;具备蛋类产品的生产、加工或销售资质;在南宁市设有仓库;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

F分标

(鲜湿米粉类定点供应商)

应为南宁市本地米粉类食品生产企业,不接受销售商投标,注册资金应不少1000万元;生产场地不少于1000平方米;具备切粉、圆粉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资质;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

G分标

(豆腐类定点供应商)

应为南宁市本地豆腐类食品生产企业,不接受销售商投标,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生产场地不少于100平方米;具备豆腐类食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资质;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

3.3具有生产、加工或销售的相关资质,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初级农产品除外),销售商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如是销售商报名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销售代理授权书(初级农产品除外)

3.5在南宁市设有仓库、加工厂、配送中心等场所,具备24小时内供应我校所需物资的仓储、加工及配送能力;

3.6每个投标人只能报名参加两个分标的投标,且只能中得一个分标。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1年926日起至2021年102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将报名材料【投标报名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时)、生产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副本)】的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到邮箱gxuxdpchq@163.com,材料审核通过后会通过邮件和电话通知报名人缴费,缴费成功后招标人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给投标单位。投标人的报名时间以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投标材料的时间为准。     
    4.3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需要招标文件发票的投标人,请将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号)和接收发票的电子邮箱在投标报名表中写明,招标人会发放电子发票到报名人指定的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开始时间:20211018日上午8时整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1018上午9时整截标,9时00分开标。

5.3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按时交到投标与开标地点:广西大学培佳园秀苑餐厅三楼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投标保证金

7.1每个投标人每参加一个分标的投标,应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必须在开标日期前一日投标人银行帐户公对公转账,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标号

7.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未足额提交竞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无效供应商。

7.3未中标供应商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在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账户退还未中标供应商。

8.招标人联系方式

 标 人:广西西大朴诚后勤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       

   编:530004

 系 人:贺老师

    话:0771-3235320          

    真:0771-3236704

电子邮箱:gxuxdpchq@163.com

9.招标人银行帐号

户名:广西西大朴诚后勤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高新支行

账号:5520 4010 0100 3300 84

10. 公告期限及公告网址

  10.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天内

  10.2公告网址:广西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官网(https://zc.gxu.edu.cn/)

广西西大朴诚后勤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xdpc.com/)

 

附件:投标报名表


 

                广西西大朴诚后勤产业服务有限       

2021年9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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